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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中国铝型材作出反规避终裁:氧化铝去产能的内在逻辑
2017年08月04日 发布 分类:行业要闻 点击量: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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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型材作出反规避调查终裁,认定所有从中国进口(包括生产商、出口商和进口商)的经热处理后的5050铝型材产品均规避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对2016年3月21日后所有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暂停清算。

 

调查缘由:美国认为忠旺集团通过墨西哥工厂避税

 

制裁升级

首先强调的是“反规避”,是国家针对国际贸易反倾销中的规避行为所采取的反规避措施。指进口国为限制国外出口倾销商采用各种方法排除进口国反倾销税的适用而对该种行为采取相应救济的法律行为。它与单纯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有联系,但又不同,可以理解为程度加深,动真格的。

 

反规避措施范围包括:进口国零配件组装规避行为,第三国制成品组装规避行为,轻微改变的产品,后改进的产品,对下游产品的监督,虚构的正常价值,等方面。随着反规避行为更加隐蔽以及贸易保护主义趋势的加强,反规避措施的范围也将不断扩大。如欧盟已将作错误的原产地申报、进口拆散的成套配件等纳入反规避的范围之内。

 

粗加工产品如半成品轮毂,无法规避双反

 

环保升级

1月12日,美国政府向世界贸易组织发起原铝诉讼。2月初,中国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方案,计划削减山东、河南和山西3省氧化铝生产企业产能的50%,上述三省再加上河北电解铝产能的30%。

 

近日,山东省印发《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提出,对达标排放的氧化铝、电解铝、炭素等行业分别限产30%以上、30%左右、50%以上,对达不到相应排放标准或限值要求的实施停产。

 

目的还是手段

笔者对目前环保升级的看法是,这既是目的也是手段,目的可以仅仅是治理环境污染,也可以包括去产能。此次美国的反规避终裁不是结束,以经验判断,欧盟、澳洲、印度,等等太多国家地区都可能加入,在国家层面做出去产能应对很正常。那么,企业该思考和判断的就是,到底初衷如何?!

 

粉体圈 作者:郜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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