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为啥非矿项目环评通不过”?

发布时间 | 2016-05-21 11:46 分类 | 行业要闻 点击量 | 3611
碳酸钙
导读:本文选取了三个非矿项目案例分析,并不能涵盖所有的项目状况,希望可以带给企业一些思考,吸取其中经验教训,少走弯路提升效率。

本文选取了三个非矿项目案例分析,并不能涵盖所有的项目状况,希望可以带给企业一些思考,吸取其中经验教训,少走弯路提升效率。

 

例一:某纳米级碳酸钙系列产品项目,该地经信委出具的立项文件内容表述为“同意进行纳米级碳酸钙系列产品的生产”,而该项目实际的产品方案中纳米级碳酸钙产品只占总生产规模的30%,剩下的70%为微细碳酸钙。根据产业政策,普通级碳酸钙属于限制类,对于该项目生产的微细碳酸钙是否属于普通级碳酸钙,需要根据产品标准由主管部门进行判定。为此,该地经信委再次出文确认其产品方案与产业政策符合,该项目方能通过环评审查。

 

例二:某特种炭黑项目选址于某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项目厂界与该市主要地表水的最近距离约400m。产业政策中无炭黑行业的准入要求,但通过对该项目原辅料及生产工艺的分析,该项目以煤焦油为原料,经脱水、蒸馏等工序生产工业萘、精蒽、工业洗油、改质沥青、特种炭黑等产品,实为煤焦油深加工及炭黑项目,属于炼焦煤化工副产品加工生产企业,适用于《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根据《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城市居民供气项目、现有钢铁生产企业厂区内配套项目除外)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干道两旁和其他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等企业周边1公里以内,居民聚集区《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61-89)范围内,不得建设焦化生产企业”,因此,该项目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中规定的生产企业布局要求。

 

例三:某锂电池生产项目选址于某工业园区内,占用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商住用地和绿地,与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园区用地规划不符,制约该项目通过环评审查。

 

总的来说,制约项目通过技术审查的原因主要有六种情况:一是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二是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或专项(园区、流域、路网等)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三是选址、选线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四是不符合环境容量、总量控制要求;五是项目环评报告工程分析存在重大缺漏,编制质量差;六是公众参与调查不符合相关要求。

 

前四项属于建设项目的“硬伤”,实行“一票否决”制,因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之前,一般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先行审批产业政策、选址等,故出现“硬伤”的比例不高;后两项主要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水平低、责任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环评报告质量不合格,制约项目通过环评审查。

 

粉体圈·郜白

参考来源:环境工程


作者:粉体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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