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国家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征收标准。各地要建立差别排污收费机制,对超排放限值或超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以及列入淘汰类目录的企业,实行较高的征收标准;对治污效果较好的企业实行较低的征收标准。
新的标准突出了差异化的征收政策,差异化征收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企业污染物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超标部分按调整后排污费征收标准加一倍标准征收;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的,超标部分按照调整后排污标准加一倍征收;同时存在污染排放浓度值超标和污染排放超过总量指标两种情况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也按照调整后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
现行排污收费制度是2003年建立的,实施十多年来,对筹措污染治理资金,防范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未对企业排污形成有效约束;没有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不能充分调动企业治污减排的主动性。如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去除1千克二氧化硫运行费用约为5到8元,而目前排污收费每千克二氧化硫收费仅为1.26元(每污染当量1.2元换算成公斤即是1.26元),造成一些企业宁可交排污费也不愿运行治污设施。
政策要求,2015年底前,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的火电、钢铁、水泥、造纸、纺织、玻璃、涂料等主要污染行业,必须实现严格按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2016年底前,所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均要实现按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
对于涂料行业,似乎是要验证“祸不单行”,很多企业还没从消费税的委屈中走出来,又为排放新标而一筹莫展,也难怪刚刚不久前结束的中国涂料行业工作年会上,会长孙莲英会预计未来5年将出现倒闭潮。对于钛白粉的加工,目前氯化法未行,硫酸法当道,预计未来五年,将减少一半数量,这也与污染问题密切相关。
采用明确的标准抓落实是中央政府政策多年来执行上最具保障因而最易采用的手段。不管出现多少问题,具体执行中有多大不公,体现出的国家意志很清晰,且不容抗拒。这个过程对粉体企业而言是痛苦的,但对一些环保先行的企业而言,却是难得的机遇。并非环保门槛的提升造成了大环境的下行,但环保脚步节奏刚好踏在了这个节拍上。面对仿佛说着经典台词“我来了,你在哪儿”逼近的新排放标准,粉体企业无论上下游,主动也好,被动也罢,都要作答!
(粉体圈 作者:圈视角)
供应信息
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