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解读建材工业指导意见 明确严禁新增产能

发布时间 | 2016-05-26 17:09 分类 | 行业要闻 点击量 | 3028
石英 石墨
导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工信部《意见》出台的背景、特点、重点内容等分七个问题进行了解读。我们节选出其中部分重点内...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工信部《意见》出台的背景、特点、重点内容等分七个问题进行了解读。我们节选出其中部分重点内容供大家了解学习。




在化解“过剩产能”上有何新措施?


一是严禁新增产能。进一步强调到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并在政策上首次要求在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即产能置换只能在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集团内进行。二是对前一段化解过剩产能的成效进行了确认。《意见》还针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玻璃方面存在的新增产能问题,堵死了漏洞。三是在淘汰落后产能上,依法依规进行。并强调了立即、按日、3个月、6个月等期限规定。同时,支持企业主动压减过剩产能,明确了搭建产能整合平台、生产许可证办理等支持政策。四是全面推行错峰生产。五是开展化解过剩产能试点。


“补短板”从何入手?


一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加快大宗产品升级换代。落实《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提升水泥产品档次,拓展水泥产业功能,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加快发展专用水泥、水泥制品和部件化制品,积极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固废发展、砌块墙材、低碳水泥等产品;发展高端玻璃及制品,提高建筑玻璃附加值,推广应用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板材、真(中)空玻璃、节能门窗等产品,开发农业种植和观光大棚所需的结构功能一体化玻璃板材及制品;促进陶瓷产品智能化个性化,引导绿色消费,推广薄型化的陶瓷砖以及节水、轻量的卫浴洁具,开发多功能产品、智能家居等用品;加快墙体材料升级换代,发展本质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外墙保温材料,推进构配件工厂化生产,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体材料。


二是培育壮大无机非金属新材料,打造新增长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用“一条龙”模式,加快推进玻璃纤维、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玻璃基板、光纤预制棒、高压电瓷、陶瓷分离膜、闪烁晶体、激光晶体等产品的首批次示范应用,扩大新材料产业规模;加大协同攻关力度,大力开发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等新材料产品的生产、检测专用装备,提高装备控制精度、自动化水平和生产工艺稳定性;加快推进各类新材料品种的系列化、标准化和低成本化,更好满足差异化需求;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立足产业化生产和应用需要,建立完善新材料的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


三是推进非金属矿精深加工,发展矿物功能材料。以石墨、高岭土、膨润土、硅藻土等非金属矿精深加工为重点,强化矿物功能材料应用研究;加大在矿物均化、提纯、超细磨粉、分级级配、表面改性等方面攻关力度,发展非金属矿物材料生产加工专用设备和检测仪器;瞄准下游产业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建设需要,差别化发展用于节能防火、填充涂敷、环保治理、储能保温的矿物功能材料;结合产业扶贫、精准扶贫和区域优势资源,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金属矿绿色精深加工产业。

如何“降成本”、“增效益”?


建材工业要落实好国家创新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重点从以下方面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推进绿色发展。开发推广玻璃熔窑高效燃烧、余热利用技术以及陶瓷窑炉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治理、原料干法制粉和连续球磨等技术,提高能源梯级利用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支持生产企业向特色园区集聚,集中发展使用低成本清洁燃煤气化燃料等清洁能源;鼓励整合玻璃用硅砂、石英砂和砂石骨料用尾矿、废石等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深化污染治理,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


二是发展智能制造。
  

三是实施品牌战略。
  

四是开展产能合作。

 

粉体圈 郜白

参考来源:人民网



作者:粉体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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