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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并做出回应
2023年10月20日 发布 分类:行业要闻 点击量: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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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高纯度(纯度>99.9%)、高强度(抗折强度>30Mpa)、高密度(密度>1.73克/立方厘米)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包含球化石墨、膨胀石墨等);其他物项取消临时出口管制。


对相应海关编码查询得知,具体产品涉及包括:磷片状天然石墨,球化石墨(天然石墨经球化加工、分级得到的产品,直径120微米以下),表面处理的球化石墨、其他以石墨或其他碳为基料的制品呈糊状、块状、板状的制品或其他半制品,等等。

商务部对上述公告进行回应:对特定石墨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石墨生产国和出口国,长期以来,坚定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需要,依法对特定石墨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对部分石墨物项实施临时管制。近期,中国政府依据《出口管制法》规定,对石墨物项临时管制措施进行全面评估,并作出有进有出优化调整的决定,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于更好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有利于保障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有利于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中方实施出口管制正常调整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地区,出口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予以许可。

此次公告中涉及的政策调整优化,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将此前实施临时管制的球化石墨等3种高敏感石墨物项正式纳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时,取消对炉用碳电极等5种主要用于钢铁、冶金、化工等国民经济基础工业的低敏感石墨物项的临时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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