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煤炭取样管理,10月底鲁中水泥根据公司实际,对取样管理进行规范。由综合办主责,从生产车间抽调人员组成机动抽样组,代替原专职取样人员,对进厂烟煤、无烟煤及电煤质量进行抽样监督,并按新制定的《煤炭取样规定》严格执行,灵活客观的取样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取样的代表性,有效规避了取样风险,节约了人工成本。11月2日,综合办杨汇军主任主持召开抽样组会议,传达了制度要求及劳动纪律,并对取样过程中的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