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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全面铺开 包括哪些?
2017年10月25日 发布 分类:行业要闻 点击量: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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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新材料保险在天津正式落地。继10月12日,工信部原材料司、保监会、发改委在深圳织召开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宣贯会之后,陕西、重庆、四川、黑龙江、长沙、株洲、天津等十多个省市已经或即将启动试点。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共用新材料制订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下称《目录》),明确试点范围。原材料司综合处副处长蔚力兵表示,《目录》并非一成不变,工信部将会根据新材料产业发展和试点工作情况作动态调整。2017年版《目录》包括10个领城129项新材料产品。

 

 

 

材料覆盖

可享受保险补偿的10个领域的新材料分别是: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稀有金属和溅射靶材、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前沿新材料。

 

其支持的重点领域包括支撑领域: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优势领域:新型功能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高性能膜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等;前沿领域:石墨烯材料、3D打印材料、超材料、新型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保险覆盖

据了解,生产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补偿政策的支持对象。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的受益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80%。本保险涵盖质量险和责任险。质量险主要指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的合同企业更换或退货风险。责任险主要指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户企业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据悉,保险补偿对象不设行政门槛,只要符合相关要求均可申请保费补贴。责任限额可根据采购合同金额以及产品可能造成的责任损失额来确定,最高可达合同金额的5倍,最高不超过5亿元。

 

粉体圈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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